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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师资

赵 霞

发布日期:2021-01-27 作者: 点击:


赵 霞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 副教授

 

 


一、个人基本情况

赵霞,女,安徽合肥人,中共党员,汉族。香港大学(HKU)普通法硕士(M.C.L),武汉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联系邮箱:291340578@qq.com

二、教育工作背景

(一)教育背景

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

普通法硕士    香港大学

法学硕士      武汉大学

法学学士      西北政法学院

(二)工作经历

1.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级高级法官

三、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司法制度

四、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

五、代表性成果

(一)出版专著和参著:

1.《刑事申诉制度改革研究》,个人专著,法律出版社首届青年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20年5月出版;

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副主编兼参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

3.《司法案例大讲坛》(第一、二辑),合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6月出版;

4.《深圳法官大讲堂集萃》,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9月出版;

5.《电子商务领域“二选一”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

6.《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出版;

7.《广东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合著,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8.《深圳法院精选案例评析》,合著,海天出版社2007年出版。

(二)代表性论文:

1.《论一般人格权的司法实践》,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22年第1期;

2.《金融司法监管化:动因、困境与调适》,发表于《商业经济与管理》2022年第5期;

3.《请求权竞合视域下电子商务平台“二选一”行为的三元规制路径及其完善》,发表于《法律适用》2021年第10期;

4.《围绕防范系统性风险界定公序良俗的范围——评九民纪要第31条金融监管规章的适用》,发表于《法律适用》2020年第24期;

5.《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责任研究》,发表于《法律适用》2018年第2期;

6.《刑事申诉制度改革刍议》,发表于《刑事法前沿》2017年第10卷;

7.《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的类型化及预防对策》,发表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7年第5期;

8.《芬斯伯里公园之友诉伦敦哈林盖委员会案》,发表于《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第10辑;

9.《土耳其政府因对受暴妇女未尽保护义务被判赔偿损失》,载《法制日报》2016年10月19日第11版;

10.《世界正义工程发布2016年法治指数报告》,载《法制日报》2016年11月2日第11版;

11.《司法改革:将正义产品的生产标准化》,载《法制日报》2016年12月7日第11版。

12.《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发表于《理论界》2014年第4期;

13.《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若干理论问题探讨》,发表于《理论界》2013年第10期;

14.《产权式商铺所有权的界定和行使限制》,发表于《人民司法》2013年第6期。

(三)主持及参与课题:

1.省部级纵向项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及案例研究》,课题主持人;

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回应型法治中的金融法动态适应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1BFX204),项目参与人;

3. 中国政法大学课题《担保制度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教学案例项目(项目编号:1000/10721102),课题主持人;

4.中国政法大学课题《诊所课程教学路径的探索及展开》,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研究生产学研项目(项目编号:CXY2014),课题主持人;

5.最高人民法院课题《期货交易所国际化背景下的跨境管辖相关司法问题研究》,主要执笔人;

6.最高人民法院课题《电子商务中“二选一”的性质与法律适用问题》,主要执笔人;

7. 最高人民法院课题《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主要执笔人;

8. 最高人民法院课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海外并购若干问题研究——以中国化工并购先正达为例》,主要执笔人;

9. 最高人民法院课题《前海法院综合性司法改革研究报告》,主要执笔人。

1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不动产转让中的无权处分行为研究》,主要执笔人。

四)智库成果(获中央领导或省部级单位肯定性批示及采纳):

1.《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民法规制》;

2.《司法解释应当明确混合共同担保人之间享有追偿权》;

3.《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4.《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界定公序良俗司法裁判标准的建议》;

5.《金融司法监管化的困境及其反思》。

六、荣誉奖励

1.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2.法律出版社首届青年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

3.广东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优秀裁判文书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届“百佳裁判文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百佳裁判文书

5.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等奖、优秀奖

6.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

7.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先进个人

8.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科研贡献奖、教学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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