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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成功举办《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11-03 作者: 点击:

2023年11月1日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发布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如期举行。发布会由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王毓莹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院长许身健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从事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清华大学从事该项研究的学者,以及关心该项事业的学术期刊,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检察日报社等媒体。

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特邀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副主编陈景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理论文化部记者、编辑刘强,检察日报社记者闫晶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衣小慧,《判解研究》编辑阙梓冰。到会的嘉宾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凯,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强,淘天集团、京东集团、腾讯集团、抖音集团、美团、快手、金山公司、深圳价值在线公司等各大互联网企业以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长征、万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慧,北京市博然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帅,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硕,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等律师界代表。

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王毓莹主持会议。

王毓莹教授表示,一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网络空间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并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自《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职能。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切实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与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深入合作,顺利完成《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的协作。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两周年的特殊时刻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这既是对过去工作的阶段性回顾,同时也是日后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院长许身健致辞并简要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的基本内容。

许院长提出近年来互联网产业高速腾飞,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但与此同时,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也愈演愈烈,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建设保护个人信息的完善体系成为了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重要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种能救济不特定多数主体权益的诉讼形式,肩负起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可以为日益复杂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要想检察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发挥更大价值,就必须对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有切实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这也是起草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的意义所在。《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深入分析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和挑战。该书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回顾了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并总结了其工作特点和优势;其次,梳理了个人信息保护诉讼在北京、河北、上海、浙江、重庆、广东等重点地区的实践情况,并对实践成效进行总结;最后,专题性报告聚焦于APP个人信息违法、人脸识别、隐私面单等重点问题,提出规制路径的展望。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在致辞中提出,个人信息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中与个人利益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利益之一,作为一个撬动网络治理阻碍和凝聚执法司法合力的支点,检察机关致力于推动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守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底线,突出保护特定群体、整治特定行业的重点,完善系统治理、溯源治理的制度,引导公平竞争、诚信合规的预期,持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期待以蓝皮书发布为新的起点,做深做实检校合作,加强实务、理论和立法研究,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生态环境,促进良法善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姚佳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既反映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特征,也要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角色。特别是在公民个人未意识到侵权或不愿提起诉讼的情况下,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来保护公众利益尤为重要。姚教授进一步提出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未来可能的三个拓展方向。首先,应关注新技术在收集个人信息方面的运用,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进行。其次,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不仅限于消费者与互联网平台间的互动,还应涉及到国家数据安全的宏观层面,检察公益诉讼在此方面可发挥关键作用。最后,姚教授强调,特殊群体如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受到额外的关注和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范明志提到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应区别其他检察公益诉讼。但实践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诉讼案件远少于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件的数量,个人信息保护也很难被归入民法侵权类型,因此应赋予《个人信息保护法》公法特征更能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价值。《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赋予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主体包括:人民检察院、消费者组织、国家网信部门所确定的组织,同时应当赋予检察院一般的原告地位。

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副教授徐然提出,互联网领域头部企业已经成为集被害人、加害人、犯罪情景于一体的特殊犯罪场域,在网络治理中应当视野前移,将网络信息服务者尤其是头部互联网企业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制重点,从数据获取、形成、传输、存储、利用等方面,全方位应对非法获取信息、滥用数据优势、重要数据泄露等风险。检察机关一方面可以籍由涉案企业合规实践,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从刑事诉讼层面上督促企业数据合规;另一方面应探索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作为集体侵权受害者的代表人,从民事诉讼层面推动个人信息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宗婷婷指出,检察机关应当从预防角度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介入促进行政监督机关积极履责,并应一体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创新纠纷解决方式。当前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法律供给尚待补充,存在私法保护客观不能,公法保护过于乏力的问题,应当在遵循法律适用规则的前提下,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杨文明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是进一步发展检察公益诉讼的起征点,为其他领域的公共利益保护树立了榜样。传统公共利益保护呈现行政执法与私人诉讼的二元格局,但行政执法系间接保护,其保护力度稍显不足,而消费者个人又欠缺提起诉讼的能力,因此整体公共利益保护效果不佳。而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传统二元格局外创造了公益保护新模式。他表示,期待从个人信息保护开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将会有进一步的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胡婷婷介绍了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由探索创新到法律授权的发展历程,并结合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的拓展规律展现了这项制度在人权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制度优势。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涉及个人信息安全,更涉及数据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司法实践,研究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与高校等单位的协作交流,以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积极助力网络文明建设,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马方飞介绍了上海检察机关相关工作的总体情况和特点。提出现阶段“上海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以下四点:一是紧盯“四大板块”,有力推动重点行业治理。二是突出“三个重点”,扎实保护敏感个人信息。三是对标“两个之诉”,助力打造数据安全之城。四是聚力“一心为民”,营造多元共治良好氛围。同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同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检察机关要当好“公益代表”,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继续做优做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于静向大家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结合首都特点和民生热点,在网购、教育等重点领域以及招聘、快递等重点行业的个人信息保护办案实践,同时指出,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融合履职、做优数字检察、创新办案手段等方式,以公益之力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坚实屏障。她提到,北京市检察机关还推动解决后疫情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保障人民群众新时代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方面持续发力。并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共同为法学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发展贡献智识和力量。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徐贝首先介绍重庆市检察机关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和办案情况。突出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重点行业领域,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多种监督方式,推动个人信息保护诉源治理。他提到,要进一步明确未来的工作方向,借助公安、网信等部门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个人信息司法保护。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昊宏以网络摄像个人信息侵权问题切入,从领域特点、个案做法、治理建议、办案理念四个层面进行解读。她指出不法分子对存在漏洞的网络摄像头进行破解、侵入、非法控制并获取利益,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她指出,此类侵权具有广域性、隐蔽性、链条性等特点。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积累了实践经验,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司法价值,她以具体案件为例,介绍了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中的独特之处,并对网络摄影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提出具体建议。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侯小欣介绍了广东检察机关以推动解决行业、领域中存在的普遍性、根源性问题为目标,积极投入实践,通过省级院立案、全省专项监督行动、大数据线索发现机制、刑民行全链条体系化办案机制、溯源治理协作机制、案件高质效培育机制、多元化宣传机制等多项举措,形成全覆盖、多样化的工作格局,高度重视探索呈现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路径,强调溯源治理,推动政府、企业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体系完善。她还分享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明辉从养老诈骗、特定群体个人信息保护角度出发,提出检察机关应当找准个人信息保护与反电信网络诈骗着力点,全链条追责。同时,他指出公益诉讼要更加注重事前预防,探索新的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监督网络平台运营方规范经营,以个人信息保护为发力点参与网络空间治理。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挺指出,当前浙江省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为发挥一体化职能优势,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效能提升。同时,创新公益诉讼履职方式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黄挺主任明确了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提出优化办案程序、突出办案重点、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防控网络黑灰产业滋生和蔓延的工作方向。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凯指出对于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殊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护,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应当突出重点、从严把握特殊群体的个人信息、重点领域处理的个人信息、大规模个人信息及对因时间、空间等联结形成的特定对象的个人信息。同时,他将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归纳为违法违规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数据交互中第三方管控不到位、企业内部管理及合规培训不足三种类型。

淘天集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申欣旺指出今天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实现了从“个人控制”到“机构问责”的转变。在这样一种制度下,法律不规定义务的细节,而是由被规制主体自己决定义务的范围,并且需要证明、解释他们的决定是正确的。被规制主体不能被动地等待有人督促他们如何做,而是要积极确定自己的具体义务内容并主动去做。因此,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问题是:企业能否建立以风险的控制为目标的合规体系和合规能力,确保企业以适当、有效的方式执行法律的原则性规范。简要来说,就是需要有一个相对确定的尽职免责的标准,让企业和相关机构被激励,更好地去做好个人信息保护这项工作。

腾讯集团专家法律顾问臧雷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既要尊重个人自治与自主决定,又要保护平台数据权益、支持合理使用,最终实现行业创新发展、降低整体社会成本,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仅因为是商业化使用就直接排除信息处理的合理性。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在举措上宽严相济,既需要刑事领域的惩罚措施,也需要对数据的合理使用进行全面保护。

最后,在各位检察官、专家学者,互联网行业、律师行业等理论和实务界人士共同见证下,中国政法大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院长许身健宣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蓝皮书》正式发布,发布会取得圆满成功。本次发布会是个人信息保护历史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参会人员的深度交流、思想碰撞,为司法实践、理论研究带来新的探索与启发。

图   片:王   蔚

文   字:胡钰鑫

编   辑:王新烨

初   审:吴   荻

终   审:梁   敏